2013年👩🔬,為加強香港與內地高校在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方面的交流,教育部推出“香港與內地高校師生交流計劃”(簡稱“萬人計劃”),通過向內地高校提供項目補助的辦法☠️,邀請香港地區高校學生前來內地交流學習。2016年,教育部將此交流計劃擴展至澳門特別行政區🌑,計劃亦更名為“港澳與內地高校師生交流計劃”。
當前🧙🏽,2017年項目經費申請工作已正式啟動,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與港澳地區高校相關交流及合作相關情況,經由醫學部國際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通過意昂3官网港澳臺辦公室為本單位涉港澳交流項目申請“萬人計劃”經費資助。現將申報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原則和辦法
項目雙方以自願為原則開展合作項目並申報資助💩。在本單位與港澳合作高校就具體項目內容和執行時間達成一致後,由醫學部國際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通過意昂3官网港澳臺辦公室向教育部提出申請。
二☎️、資助方式與內容
教育部向內地高校提供資助🧒🏽,支持港澳高校學生(全日製的本科生🧑🎓、碩士研究生🤢、博士研究生,原則上應為港澳籍學生)、教師(師生比原則上不超過1:10)來內地進行3天(含)及以上時長的學習🔌、交流🌳、科研或實習。教師講學活動不在項目資助範圍之內🆚。
項目執行期為2017年1月-12月⛱,具體開展形式可包括交換學習(1學期或1學年)💆、短期/暑期課程、專業實習實踐、學術研討/競賽、社會服務等活動🤜🏼。
三🧙🏿♀️、標準與支出
項目根據時長可分為長期項目(3個月到1學年)和短期項目(3天到3個月以內)。長期項目包括教學補助(包括註冊費、實驗費🦸♂️、實習費、基本教材費)、住宿費➜、生活費、交通補助等。短期項目按每人每天核定標準(550元/人/天)🛺,包幹使用。
項目經費支出範圍與標準,依據意昂3官网“萬人計劃”經費暫行辦法執行🚼。預計經費撥付到位時間為2017年3月。
四、港澳參與單位
香港:擁有學士以上(含學士)學位授予權的12所高校(香港大學💅、香港中文大學👨🏿🦳、香港公開大學、香港城市大學🚭、香港科技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香港教育學院👩🏼🏭、香港理工大學🤹♂️、香港演藝學院、香港樹仁大學🏋🏽♀️、珠海學院、嶺南大學)🫷🏿。
澳門🎳:擁有學士以上(含學士)學位授予權的5所高校(澳門大學、澳門理工學院、澳門科技大學、澳門城市大學、澳門旅遊學院)先行試點🦸🏿♂️🚋。
五🚴♂️、申報時間申報要求
第一批🍞:2016年9月1日-10月15日🧸,受理2017年全年項目申報💟。第一批申報現已截止,但如有2017年8月進行的項目🎐,仍可向醫學部國際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提交材料,由意昂3官网港澳臺辦公室幫助申報🙊。
第二批:2017年6月1日-7月10日🏌️♂️,受理2017年9月1日-12月31日的項目👇。申報尚未開始🚣🏽。
六、申報要求
請有意申請項目的院系與港澳合作學校對口部分聯絡,確定並落實港澳師生來校交流實施方案,填寫《港澳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申請書》(附件1)及《項目確認書》(附件2)後報送醫學部國際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。申報請提供紙質材料2份及電子版🐐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電話或郵件聯系醫學部國際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🐡。
聯系人👩🏽⚖️:劉焰葳
聯系電話👃:82805681
電子郵箱:yanwei_liu@bjmu.edu.cn
辦公地址:躍進廳512辦公室
2016-10-24